信用卡绑定还款时需注意,银行泄露客户信息可以追责
2016-08-30 16:59:45 信用卡网 http://ka.southmoney.com
范失泄密事件。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改良业务流程,改进服务设施,降低金融消费者因失误而发生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在金融消费者实际发生财产损失时,积极主动提供必要协助,尽自身所能协调各方利益,帮助消费者尽快解决问题。
对此,人行发布消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均规定了消费者个人信息或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赋予了消费者对于日常生活中个人信息屡遭泄露现象说“不”的权利,消费者应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勇于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积极维护自身个人信息安全权。此外,像本案中张某ATM误操作的现象也不少见,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金融业务,尤其是自助业务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从自身环节避免损失产生。一旦产生损失,不可盲目使用私力救济,应及时联系银行,寻求最佳解决方式。
信用卡未绑定新换工资卡致逾期,主要责任在持卡人自身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的第二个案例是:今年5月,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接到赵女士投诉称,其工资卡于2015年以旧卡换新卡(新、旧卡号不一致),换卡时某银行工作人员未就业务变更事项进行提示与告知,致使赵女士误以为其信用卡仍旧与新工资卡是绑定关系。2016年4月,赵女士使用信用卡后,因认为工资卡与信用卡呈绑定状态,未主动进行还款,导致产生了滞纳金、利息,并影响了其本人信用。赵女士投诉要求该银行承担滞纳金和利息,并消除其不良信用记录。
处理情况:人民银行该中心支行接到此投诉案件后,及时将案件分转至该银行省分行,要求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妥善处理投诉。该银行省分行反馈称,该银行工作人员在换卡过程中对客户绑定业务进行了相关提示,但因客户业务办理时间原因,录像资料已无法调阅。该银行在信用卡申请表约定还款栏内已进行提示:约定还款卡号是持卡人持有的该行借记卡或准贷记卡卡号,请确保该卡还款日前卡内有足额存款,否则出现透支需支付利息。该行工作人员和客户沟通,客户强调其为行业外人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对其具有提示义务。该银行表示,银行柜员在换卡业务操作中已履行提示义务,且信用卡还款设有宽限期,向客户发送过催收短信,自身不存在业务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该中心支行责令该银行省分行在全省范围内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确保工作人员履行合理告知义务。同时,积极联系赵女士,做好解释建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