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展期
已成功办理12期、24期消费分期且账户状态正常、分期付款本金未结清的持卡人,可申请办理消费分期展期业务,申请日期为分期付款申请成功后至该笔期分期付款结清前三个月之间,生效时间为持卡人申请展期后第二个账单日。
每笔消费分期交易最多展期一次,展期期数有3期、6期、9期和12期,展期后分期总期数为原消费分期期数与展期期数之和。
人民币展期手续费100元,外币展期手续费为10美元/欧元/澳元,在展期成功当日计入账户当期欠款。
注:已成功办理的3期、6期和9期消费分期交易不得申请办理消费分期展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