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牡丹信用卡,消费人民币1元即可积1分,消费1美元可积8分,消费1欧元可积10分。
2.主卡与副卡积分合并计算,查询积分及兑换礼品以主卡为单位。
3.同一持卡人名下的牡丹系列信用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非同一持卡人的积分(主卡名下副卡除外)不能合并使用。
4.因任何理由退还刷卡购买的货品或服务及其它原因而产生退还刷卡消费款项时,原先已取得的积分将由我行予以扣除。
5.工行牡丹信用卡销户后,其账户中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取消,积分不能转让或兑换。
1.持牡丹信用卡,消费人民币1元即可积1分,消费1美元可积8分,消费1欧元可积10分。
2.主卡与副卡积分合并计算,查询积分及兑换礼品以主卡为单位。
3.同一持卡人名下的牡丹系列信用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非同一持卡人的积分(主卡名下副卡除外)不能合并使用。
4.因任何理由退还刷卡购买的货品或服务及其它原因而产生退还刷卡消费款项时,原先已取得的积分将由我行予以扣除。
5.工行牡丹信用卡销户后,其账户中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取消,积分不能转让或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