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条无效!写了也要不回钱
2016-12-19 14:30:51 信用卡网 http://ka.southmoney.com
息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
四:以胁迫、威胁等手段建立的借贷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即使有借条等书面凭证能够证明,但若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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