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信用卡可以提前终止已成功申请的现金分期业务。
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提前终止已成功申请的分期付款,必须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利息无需支付,但须按提前还款本金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客户已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如有)不予退回。
现金分期业务是浦发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户提供的信用卡分期服务。客户可在其经浦发银行核定的人民币现金分期额度内支取人民币现金,并分期偿还人民币本金,同时客户须根据约定支付一定的分期利息和转账手续费。
现金分期业务计息标准:
分3期:分期收取17.74%;每3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6.72%;
分6期:分期收取17.79%;每3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7.23%;每6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6.96%;
分12期:分期收取17.22%;每3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7.65%;每6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7.57%;每12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8.15%;
分15期:分期收取17.41%;
分18期:分期收取17.26%;
分24期:分期收取17.28%;每3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7.98%;每6个月还本,每月还息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