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账单日后一天至最后还款日前一天,申请办理。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之间的时间需间隔大于30天。申请是否成功以建行综合评定结果为准,成功申请后不可撤销、更改期数及金额。建行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手续费率标准是3期为0.75%,6期为0.70%,12期为0.60%,18期为0.60%,24期为0.62%。(注:收费标准如有调整,请以建行最新公告为准)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
但是建行信用卡临时额度不可以分期,在《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中,”基本规定”中第三条规定”溢缴款和临时额度对应的消费不能办理账单分期,申请账单分期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账单人民币消费总金额的90%“。也就是说不仅是临时额度不能申请分期付款,溢缴款也不能进行申请,只能使用固定额度进行账单分期,而且申请金额不能超过账单金额的90%。
需要注意的是,账单分期最低需要分期500元,账单分期需要在最后还款日之前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