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且信誉良好的中国公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注:申请卡需要有工作证明附上,还需要其他条件包括社保、好的企业如车辆、房屋、等等,具体的电话可以联系
2、主卡持卡人与副卡持卡人共用同一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设定副卡的使用限额;副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副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
3、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法人授权的其它经济组织等,可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向发卡机构申请单位卡。如申请外币单位卡,还须具有稳定外汇来源、能够支配其外汇的账户。
4、申请人申请信用卡时,应按发卡机构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及发卡机构要求提供的真实材料,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方式,并决定信用额度。
5、申请信用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担保范围为持卡人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未结清债务,担保应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6、光大银行信用卡发卡机构通过指定的途径向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
7、持卡人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信用卡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